《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控烟实施细则》
作者: 时间:2014-03-17 文章来源: 点击数:
全体师生:
《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控烟实施细则》已于2014年3月4日印发,现将具体实施办法通告如下:
一、设立禁烟标志
在宿舍、教学楼、行政楼、图书馆、食堂、运动场等禁止吸烟的地方显著位置悬挂禁烟标志。
二、设置室外吸烟区域和标识
北校区:
1、一号教学楼南侧
2、运动场卫生间西侧
3、东门门口
4、垃圾站北侧
5、北门传达室西侧
南校区:
金湖路后门
三、宣传教育活动
1.开展“控烟宣传周活动”,各系召开辅导员、班主任会议、教职工会议,召开学生主题班会。宣传部在宣传栏张贴、悬挂指导性标语等,利用微信、微博等现代媒体广泛宣传,在全院营造浓厚的控烟氛围。
2.由团委招募志愿者服务队,在宿舍、运动场、主干道和厕所等地劝阻吸烟者,学生处、各系加强对学生的控烟管理,尤其是对学生宿舍内的监督处理。
四、管理
1.各区域设置控烟责任人,公布举报电话。
(1)1、2、4、6、9号宿舍楼:
控烟责任部门:学生工作部(处)
控烟责任人:梁政委 举报电话:87692927
(2)3号宿舍楼:
控烟责任部门:经济管理系
控烟责任人:贾贵贞 举报电话:87691928
(3)5、7、8号宿舍楼:
控烟责任部门:国际贸易系
控烟责任人:韩淑君 举报电话:87699990
(4)1号教学楼:
控烟责任部门:经济管理系
控烟责任人:贾贵贞 举报电话:87691928
(5)2号教学楼A、D区:
控烟责任部门:商务外语系
控烟责任人:苏春鹏 举报电话:87682233
(6)2号教学楼B、C区:
控烟责任部门:国际贸易系
控烟责任人:韩淑君 举报电话:87699990
(7)图书馆:
控烟责任部门:实训中心、图书馆
控烟责任人:宋丽萍 举报电话:87692969
(8)实训中心:
控烟责任部门:实训中心、图书馆
控烟责任人:于延雯 举报电话:87697789
(9)田径场、篮球场:
控烟责任部门:综合基础部
控烟责任人:刘维军 举报电话:87695778
(10)行政楼及室外禁烟区域:
控烟责任部门:总务处
控烟责任人:李军 举报电话:87690011
(11)南校区
控烟责任部门:信息管理系
控烟责任人:孙茂峰 举报电话:85828297
2.在禁止吸烟场区域,任何人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。吸烟者不听劝阻或者责任人不履行管理职责的,任何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。
3.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爱卫会办公室,投诉举报电话:
87692927(学生处) 87687392(总务处)
五、处罚
1.学生在禁止吸烟场所违反规定者,按照《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管理规定执行。
2.对学院教职工及其他工作人员,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的,给予全校通报,并可报请执法部门按照《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》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。
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爱卫会
2014年3月14日